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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中公带你解析2018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

更新时间:2018-03-28 14:57:59 浏览次数:157次
区域: 揭阳 > 榕城
类别:考公务员辅导班
地址:东山区建阳路金城龙庭2期35号铺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,根据市教育局《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揭市教[2018]100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
(一)认定范围与认定条件
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范围与认定条件严格按照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继函[2018]11号)规定执行。
(二)认定时间
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。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,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。具体时间安排:
阶段
(1)网上申报:申请人于2018年3月26日至4月3日,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http://www.jszg.ed***)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认定信息,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申请人选择“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”,其他申请人选择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。
(2)现场确认:申请人应于2018年4月4日至4月10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到“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”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,并缴交有关材料,不予受理!
第二阶段
(1)网上申报:申请人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8日,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http://www.jszg.ed***),选择“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”,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认定信息。
(2)现场确认:申请人应于2018年6月29日至7月4日到“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”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,并缴交有关材料,不予受理!
(三)材料报送要求
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,须按粤教继函[2018]11号文规定提交相应的认定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每人一档案袋(证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,证明材料依序装订;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按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:非在职申请人,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),于现场确认时上交审核。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,所需证件、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。
(四)体检
申请教师资格人员,须于现场确认前到揭西县人民医院或揭西县第二人民医院(棉湖华侨医院)进行体检,体检时统一使用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》(2013年修订),体检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,照片与申请表一致。
更多公告内容可以点击链接:http://jieyang.***/html/2018/03/3383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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